因重大仲裁信息披露不及时被警示 万里股份:有仲裁结果会第一时间公告

发布日期:2024-04-17 18:03    点击次数:8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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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月26日晚间,万里股份(600847.SH)公告称,因涉案金额1.27亿元的重大仲裁的信息披露不及时,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重庆证监局警示函。

  警示函显示,经查,万里股份于2023年3月17日就刘悉承、邱晓微、重庆同正实业有限公司未如期向公司履行投资亏损补足义务,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,涉案金额12,761万元,并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仲裁费缴纳。但其迟至2023年7月7日才发布公告披露上述重大仲裁,信息披露不及时。

  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重庆证监局按照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,对万里股份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
  万里股份表示,《警示函》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,同时,也将高度重视《警示函》指出的问题,认真汲取教训并引以为戒。

  对于信披中的仲裁案,万里股份向记者表示,有仲裁结果会第一时间进行公告。

  资料显示,万里股份主营业务为各类铅酸蓄电池的设计、制造和销售。其2023年三季报显示,报告期内,实现营业收入4.00亿元,同比增长22.32%;归母净利润-1338.04万元,较上年同期有所减亏。